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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法院缓收案件诉讼费和执行费  首先确保民工拿到“血汗钱”
 

http://www.scol.com.cn  (2016-02-19 11:24:1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飞  

四川在线雅安频道讯(记者 王建明)“太感谢法官了,这么冷的天为了我们的案子四处奔波,帮我们找回了一部分血汗钱。”春节一天前,申请执行人张先生从石棉县法院领到被拖欠多年的工程款后,连声感谢。当日,张先生等多名申请人在石棉县法院领到了被拖欠多年的建设施工、材料、运输、劳务工资等部分款项。

  据悉,自2011年起,石棉县法院陆续受理了以许某、康某夫妇为被告的系列案件30余件,涉案标的达200余万元。此系列案件均与许某、康某夫妇二人修建房屋所产生的建设施工欠款、材料款、运输款、劳务工资及借款等有关。法院判决后,被告未自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该案被告人许某系南充人,该系列案的申请人多为其在南充老家的亲属。其中1名申请人江某又在另一工程建设中拖欠民工工资涉17案17人共计5万余元,因江某下落不明一直无法支付。这两起执行案件交织成为连环案,执行工作更为复杂。

  在执行中,法官经过核查,仅能查明许某、康某有1套可供执行的房屋,遂依法进行评估拍卖。因三次拍卖均流拍,后变卖30余万元。在该案兑付阶段,为减轻申请人领取执行款的执行成本,法院对路途较远不能到场的15起案件,通过转账方式兑付9万余元。该案中申请人江某的申请金额为16.8万元,本次应分得款2万余元,而在另外的系列案中,江某应支付17名民工工资5万余元。为使17名民工及时拿到工资,法院决定缓收案件诉讼费和执行费,先行对江某应付的17名民工的工资5万余元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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