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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务”促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

http://www.scol.com.cn  (2016-03-30 10:37:21)  来源:四川在线雅安频道  
编辑:王飞  

雨城检察院:“阳光检务”促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

    四川在线雅安频道讯(鲁丹 记者 向浴峰)近年来,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行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宣告及释法说理的工作探索,将执法办案工作与服务群众工作有机结合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28日,雨城区检察院依法对5件18人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告,当场向不起诉人宣告、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宣告中,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经确认无误,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让不起诉人和被害人都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公正。

                                      释法说理 化解矛盾

    李某嫌弃自己儿子智力差,为了延续李家香火,2015年5月8日与其儿媳罗某发生了性关系,被其儿子和亲家堵在卫生间,因怕事情败露李某将罗某抱出二楼窗户后顺势推了一把,罗某跳到地下后耻骨下支骨折。经鉴定,罗某伤势构成轻伤二级,两亲家从此变成两冤家。

   此案经两次退回雨城区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雨城区检察院对该案件在进行认真审查,依然认为现有证据仍然达不到起诉的标准,遂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鉴于两家因此案结下的矛盾,还有李某的妻子又因此案被骗取几万元,雨城区检察院启动了矛盾化解机制和检察监督机制,一方面邀请相关部门全程列席案件的讨论会,监督案件办理的每个环节,并要求公安机关加大对两起案件的查办力度,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不起诉决定后,充分开展不起诉决定释法说理工作,承办检察官多次到不起诉人和被害人家中调节矛盾,将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向被不起诉人和被害人诠释得非常透彻清晰,获得得被害人的认可。

   在检察院,当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李某悔恨的表示:“做了这件事后我感到非常的后悔,但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依法不起诉,我以后将会以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错。”被害人表示尊重检察机关的决定,“李某作的事情不仅伤害了我,也伤害了家人,但我相信检察机关的决定是公正的,我也不想深究此事”。自此,在检察官阳光、透明的的工作下,两家当事人剑拔弩张的关系得到了有效地化解。

                                           阳光执法 关注老人

    2016年3月,雨城区检察院院干警驱车100多公里来到芦山县某镇派出所,对不起诉人吴某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头发已经花白的吴某洲拿到不起诉书时流着悔恨的泪水激动的说:“老婆身患重病,我一时猪油蒙了心,活了70多岁,头一回干了违法错事,感谢检察官同志公正的处理。”

      2015年6月9日晚9时左右,被害人杨某英接电话时将挎包遗忘在雅安市人民医院住院大楼三楼肿瘤科走廊空床上。10日02时许,被不起诉人吴某洲陪护患直肠癌老婆上厕所时,发现该包,并对挎包进行翻动,找到户口本、住院证及现金10800元。看到老婆被病痛折磨的身体,家中已经负债累累,吴某洲一时贪念,遂将包中现金拿走准备用于其妻子治疗。经雨城区公安民警核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吴谋洲。当天早上7时,吴某洲在住院部大楼被抓获。到案后,吴某洲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当即退赔了被害人全部财务,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雨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全面分析认为,吴某洲的上述行为构成侵占罪。依照法律规定,该案系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且案发后吴某洲积极退还被害人财物,取得被害人谅解。符合不起诉条件,遂依法对吴某洲作出不起诉决定。

   雨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吴双文表示,通过公开宣告不起诉案件制度,在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同时,也有效推进了“阳光检务”工程建设。该制度也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执法公信力,充分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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