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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检察院对未成年人不起诉案跟踪回访 巩固帮教效果

http://www.scol.com.cn  (2016-08-09 18:11:33)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飞  

四川在线雅安讯(通讯员 王莉琴 记者王建明)雅安市雨城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对于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在不起诉决定宣告后,适时进行回访,及时了解未成年人思想、生活和工作相关情况,巩固帮教成果,注重社会效果,促使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近日,雨城区检察院对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陈某进行了全面跟踪回访。

据了解,2015年5月,陈某(16岁)在打工时,盗走他人价值5499元的手机一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雨城区检察院。

雨城区检察院根据案件事实,结合陈某的认罪、悔罪表现,以及陈某平时表现、家庭监管教育等情况,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在考验期间,通过社区矫正,帮教小组跟踪帮教考察,陈某表现良好,雨城区院于2016年5月24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决定作出后,雨城区检察院未检科干警通过电话回访、直接走访陈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到社区了解陈某平时表现、家庭情况等方式,掌握陈某思想动态、生活、工作情况,对陈某进行法制再教育,鼓励陈某自食其力,积极工作,回归社会,做一名守法的好公民。

陈某也表示一定会珍惜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重新开始,好好做人,以此来回报家人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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