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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司机用假证 载30余人上高速被查获

www.scol.com.cn  (2018-04-02 14:42:24)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飞  

被查获的旅游大巴

四川在线雅安频道讯(记者 张超)4月1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一大队获悉,3月31日,该大队民警在雅西高速查获一起驾驶员使用“假驾驶证”违规行驶事件。

当天中午12时许,该大队民警在荥经安检站处对一辆载有30余人的川A牌照旅游大巴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的驾驶证有些不对劲,漏洞百出。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带到中队警务室询问其姓名、出生年月日和详细地址,可这位驾驶员却只紧张地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其他的信息全“忘”了。经过民警耐心细致的攻心工作,没多久他的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并交代说,这个驾驶证是他办的假证。

经核实,驾驶员本人姓令,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之前为B1D,在2015年2月以来因未按时参加审验,现被依法注销,早已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后来在成都托人花了几千元套用别人真实信息办理了一个A1的驾驶证,一方面可以逃避旅客公司的检查,一方面也用来应付路上交警的检查。

随后,大队民警立即联系了其他车辆,将尚未到达旅游目的地的乘客进行转运。大家纷纷对民警的业务能力表示敬佩,对民警服务群众的措施表示赞扬。截止目前,民警已依法扣留该机动车,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将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和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驾驶证情节严重的行为,列入了刑事处罚。对于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盗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者,将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独处以罚金。

高速交警提示,“两客一危”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不要非法驾驶“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无法想象。非法驾驶营运车辆,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更是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运输环境的行为,会带来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一大队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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