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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 停产整改
责任人行政拘留  该遭!

www.scol.com.cn  (2018-01-17 20:15:1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飞  

四川在线雅安频道讯(芦宣 记者 杨路铭)1月15日,记者从芦山县公安局获悉,芦山县两家企业因违法排放污染物,被有关部门联动查处。受到环保部门勒令停产整改并处罚款,此外,两家企业相关人员还分别受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的处罚。

偷设暗管排污,大胆!

2017年8月1日晚,接群众举报,芦山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赶到位于该县龙门乡境内一家企业,在企业用于短纤维回收的废水池处,发现回收池里的废水已经装满,而未经处理的废水外流,直接通过一根水管排到厂房外的灌溉堰。随后,芦山县环保局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等相关规定,勒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并采取强制停产措施。

2018年1月3日,芦山县环保局将这起私设暗管排污案移送至芦山县公安局龙门派出所立案侦查。经查,该企业在2017年6月和7月间,利用夜间将企业生产中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企业负责人对逃避监管私设暗管的违法排污事实供认不讳。1月8日,龙门派出所依法对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私关除尘设备,妄为!

2017年11月17日,芦山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时,进入清仁乡境内一家纺织企业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企业虽正在进行生产,但水雾除尘治污设备却没有运转——这就意味着该企业以煤为燃料的生产锅炉产生的煤烟将直接排入大气中。而企业却并未打开锅炉上安装的水雾除尘治污设备。

芦山县环保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根据“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条例勒令该企业整改,对锅炉生产用电实施查封,对违法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并将案件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芦山县公安局芦阳派出所接到案情后,随即展开侦查。经查,2017年11月17日,张某某作为纺织企业锅炉直接操作人员,私自关掉水雾除尘设备,导致未经净化处理的煤烟直接排入大气中,其违法排污行为被芦山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现场查获。

1月9日,芦阳派出所对这家企业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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