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检举与不实举报 关于检举控告工作的双面性

2020-04-17 21:56:44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飞

四川在线消息(周维维 记者 张超)2019年10月,一起实名信访举报件摆到了天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的案头。天全县纪委监委根据信访举报人提供的案件线索,有的放矢,通过调取相关证据、走访案件当事人等,很快就掌握天全县科级干部朱某某设立“小金库”违纪案件事实。

经审查: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朱某某任乡镇党委书记期间,为了给当地全体乡镇干部发放补贴,安排财务人员吴某、汪某以虚列食堂伙食费、采购办公用品费、收到企业赞助等方式套取公款32.6万元存入乡镇私自设立的“小金库”中。后朱某某陆续将其中30.618万元违规给全体干部发放补贴。朱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天全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给予朱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贴全部依法予以清退。

“良好的检举控告氛围,畅通的检举控告渠道,能够正面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天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的不正之风则会起到反面作用,甚至会严重挫伤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020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则对于实名举报这样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然而,在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还伴随着不实举报、诬告陷害“泼脏水”等另一个方面。

今年2月,天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始阳镇瓦坪村支部书记徐永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信访举报材料。疫情防控期间的检举控告非常重要、责任重大,天全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调配一系列调查资源组成调查小组,短短时间内进行突击核查。

经查:徐永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安排有部署,且每日奔波在一线,带领村组干部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入户摸排走访,安排并参与流动卡点和固定卡点工作,信访举报内容严重不实。

事后徐永红表述,自己深受委屈,疫情期间不顾身患重病父亲的坚守,换来的是别人的乱告、错告和不理解,一段时间内工作热情受到了较大的影响。天全县纪委监委查清原委后,为了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正确导向,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及时在始阳镇瓦坪村村组干部大会上为徐永红被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澄清通报,并且在天全县“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平台”同步发布了信息,面向全社会为徐永红同志澄清证明。

“我们不仅要对诬告陷害行为进行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还要对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消除顾虑,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2019年以来,天全县纪委监委抓好检举控告工作的“双面性”,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证明”。期间,共受理信访举报78件,接待来访群众258人次,解决群众合理诉求16个,对受到不实举报的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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