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出台15条“硬核”举措 支持全市文旅企业逆境发展

2020-03-16 15:31:51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飞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超)近日,雅安多部门联合出台了支持全市文旅企业走出困境的15条举措,旨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切实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旅游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文旅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共渡难关,促进文化旅游企业快速复苏。

一、提供防疫物资保障。从市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资金购买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用于支持国家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实体书店、电影院等相关文旅企事业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加快复工复产。

二、落实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全市已依法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现有交纳旅游质量保证金数额的80%。

三、加大租金补贴力度。对承租市级国有企业经营性物业的实体书店、电影院等文化旅游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

四、落实税款免减缓缴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受疫情影响适用的各项税收减免政策,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举措。全力推行疫情期间邮政暂免邮费寄递发票服务。

五、落实社保免减缓缴政策。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推动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六、落实稳定就业政策措施。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

七、落实就业适岗技能培训补助。优先保障落实对新聘用人员按规定给予岗前培训补助;组织职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培训合格等证书的,根据培训种类、职业类别和级别按3000元—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助;中小文化旅游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相关专项资金补助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费用给予补贴等政策措施,帮扶企业稳定员工。

八、落实公积金支持政策措施。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文旅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未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明情况并在疫情期结束后及时进行补缴,在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视作“断缴”,享受连续缴存职工同等的贷款权益;职工因疫情防控期间出行不便而导致贷款申请证明材料有效期超过时限的,可延长至疫情结束后次月办理;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还款的,经个人申请且核实属实,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已报送的逾期记录予以调整,已计收的罚息作退回处理。

九、落实降低企业用水用能费用。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其他工商业用户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电费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相关规定;对餐饮、住宿行业的文化旅游企业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按现行价格下调10%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按现行采暖季价格下调10%执行。执行时间从2月抄见水量、气量起至6月30日;鼓励水电气经营企业对文化旅游困难企业缓收相关费用,切实采取“欠费不断供”措施,欠费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且免收滞纳金。

十、加大文旅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文旅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按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雅府发〔2020〕2号)关于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相关支持政策执行。因提供续贷支持而造成贷款损失的,企业所在地财政按金融机构承担损失额的50%给予损失分担。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人民银行雅安中心支行低成本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支持中小微文旅企业发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文旅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罚息,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调整还款计划、无还本续贷、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文旅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十一、降低文旅企业融资成本。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抵质押物自行开展评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市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企业免收担保费,市财政给予50%担保费用补贴。及时为文旅企业进行担保尽调及评审,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意向担保函,拓宽反担保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采取信用反担保。

十二、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增加信用贷款投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发展前景好、信用记录优良的文旅企业开展短期无抵押信用贷款投放。用好用活市级应急转贷资金,为文旅企业提供转贷服务,发生的损失由市、县(区)财政给予50%补助,其中市、区财政按7:3比例分担,市、县财政按3:7比例分担。发挥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作用,增强市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与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能力,提高文旅企业融资获得率,对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开展担保贷款业务。

十三、加大影视行业扶持。加大影院补贴力度,统筹现有电影、文产相关专资资金,调整优化2020年资金使用方向,对影院应对疫情进行补贴(另文通知),缓解影院人力成本、房屋租金、贷款利息等运营困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延期征缴或减免电影专资。

十四、支持文旅行业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大力开展宣传推广、市场营销活动,持续推动“3331”(三大活动、三个节会、三个旅游季、一套资料)等“十大宣传营销活动”;支持鼓励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文旅企业在疫情解除后开展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稳固和开拓客源市场;整合市、县(区)资金,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紧扣市场,搭建平台,强化与媒体及旅行社的合作,探索建立雅安文旅营销联盟,构建上下联动、整体推广的宣传营销格局,尽快恢复、提振旅游市场。

十五、建立联动机制。由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局牵头,协调财政、人社、金融、税务、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共同推动国家和省、市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各县(区)宣传文化旅游系统要相应制定促进本辖区文化旅游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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