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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检察院:开展“生态检察” 守护碧水蓝天

www.scol.com.cn  (2017-11-09 19:38:39)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飞  

四川在线雅安频道讯(记者 刘逸梅 图/文)近年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综合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手段,在保护生态资源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11月9日,就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的开展,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通气会。

得天独厚的生态气候,赋予天全县富集的旅游资源景观,森林覆盖率达70%,境内有二郎山、喇叭河、红灵山、光头山、白沙河等自然风景区。为护航生态环境,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批捕、起诉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的犯罪行为。

2015年至2017年10月,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破坏生态资源提请逮捕案件14件21人,移送审查起诉有关环境保护案件28件104人,作出批准逮捕14件21人,提起公诉19件50人,罪名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滥伐林木罪等。例如,在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贺某某、何某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中,两名涉案人员欲经G318国道线,将40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运至成都进行贩卖。在途经天全县境内时,被侦查机关依法查获。最终,经过天全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贺某某、何某某二人均被判犯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十年六个月、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同时增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形成内部协作、外部配合多部门联动工作模式。2015年以来,通过“两法”衔接平台,该院共获取到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共计287件,适时了解到行政部门在环境保护中的执法情况,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相关案件7件7人。

针对当地群众对检察院了解不足、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现状,天全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与电视台合作创办《以案说法》栏目、编写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让群众深入了解到检察机关职能,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将牢固树立对破坏生态资源行为零容忍的执法理念,提升检察干警环境保护办案能力,积极探索推进公益诉讼,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天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柯斌说,“我们将把个案预防工作贯穿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将法律宣传工作落实到实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让天全县天更蓝、水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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