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业主还是物管公司,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正黄物管公司收取物管费是目前我市最高的,但是其服务质量、管理质量不但远远达不到协议要求,甚至有些本该提供的服务根本就没有提供:
1.拿不出收费的标准和依据;
2.物管费收支情况从来没有公示过;
3.小区内安全隐患长期未整改,也未设立警示标识标牌.
4·游泳池更是没有按要求开放,如今变成臭水塘也无人问津,却将责任推给开发商;
5.防护栏安装要求前后不统一,导致很多业主没法正常晾晒衣服;
6.服务态度差…收取管理费是物管公司的权利,但提供优质服务更是其义务。
正黄小区广大业主依法强烈要求该物管公司减免费用,提高服务质量。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该管一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