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雅安频道讯(苏宝淋 记者 向浴峰)“为民讨回血汗钱,惩治失信显法威”。12月8日,天全县城厢镇居民姜某某满怀感激之情,将印有17个金色大字的锦旗送到天全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对法官在诉讼中的依法公正裁决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5年3月11日,原告姜某某起诉被告湖南某公司请求被告支付广告牌制作费。天全县法院受理此案后,被告拒不配合,不认可其为义务履行人,并提出管辖权异议。天全法院裁定驳回其申请后,该公司又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企图拖延时间,逃避法律责任。
当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裁定后,天全法院立即安排开庭,但被告拒不到庭。承办法官在查清客观事实,理清法律关系后,于2015年7月13日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广告制作费194196元。被告不服提出上诉,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1日判决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天全县法院执行法官用短短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将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在法院,姜某某对法院的公正裁决和高效执行表示感谢!“作为老百姓挣点辛苦钱不容易,遇到失信业主更是束手无策。”她表示说。“正是有了法院高效的办案速度,公正的裁判结果,老百姓的利益才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