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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http://www.scol.com.cn  (2017-04-01 12:52:1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飞  

四川在线雅安频道讯(实习记者 王文艺)3月30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雅安中院近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并邀请雨城法院和汉源法院发布两起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由雅安中院新闻发言人向明主持。

2016年7月,雅安市委编委批复同意增设“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以下简称‘环资庭’)”。这是继巴中市后,全省设立的第二个中级法院环资庭。近半年来,雅安中院积极筹建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审判团队,抽调了精干审判力量,组建完成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审判团队,并正式挂牌运行。

“美丽雅安、生态强市”作为雅安“十三五”发展的奋斗目标和战略定位,“绿而美、绿变金”的特色发展之路对环境资源保护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雅安中院积极谋划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保护案件,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据了解,全市法院近3年共受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滥伐、盗伐林木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环境资源民事、行政案件一、二审案件共计679件。

雅安中院向全市基层法院下发了相关文件,力争在全市所有基层法院全部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2016年12月,雨城区委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雨城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涉林刑事案件中实施“复植补种”生态修复司法机制,严惩犯罪的同时,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修复因其犯罪行为受损的生态环境,法院根据其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弥补程度,在判处刑罚时酌情处罚,既实现对犯罪的惩罚和预防,又实现对环境的修复。

雅安中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典型案件教育和指引作用。2016年初,市中院发布了“2015年度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件”,分别将“张敬根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杨宗彬滥伐林木案”作为年度第1号、第2号典型案件;汉源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冉龙武犯环境监管失职罪、受贿罪案”入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16年四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2017年,市中院刑事审判一庭被评为四川省“十二五”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天全县法院封玉洁同志被评为四川省“十二五”打击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

雅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周冀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论断,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在救济环境权益、制约公共权力、终结矛盾纠纷和形成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全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对环境资源审判的调查研究工作,尤其是针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立案难、举证难等突出问题,加大研究力度,抓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指导司法实践;积极落实公众参与原则,及时上网公开环境资源案件生效裁判文书,对于有重大影响的环境资源案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等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增强环境资源审判执行的公开性和公信力,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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