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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村居建设 
雨城区206个基层自治组织领到“身份证”

www.scol.com.cn  (2018-01-25 16:14:00)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飞  

四川在线雅安频道讯(记者 张超)“这不是一张普通的证书,而是雨城区村(居)民委员会的‘身份证’”1月24日,雅安市雨城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证仪式在雅安市雨城区民政局举行。雨城区民政局向全区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代表颁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这标志着全区184个村民委员会和22个居民委员会都拥有特别法人“身份证”。有了这本证书,村(居)民委员会履行职能和开展社会、经济活动事务将更加顺畅。

村(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为社区提供公益服务、从事社区建设中需要进行大量的民事活动。但近年来,由于法律没有明确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民事主体地位,无法为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严重制约了其社会、经济活动事项的正常开展,阻碍了社区公益事业的发展和建设。

2017年10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这标志着我国村(居)民委员会已正式具备法人资格,法律主体地位凸显,可以自主参加社会经济活动。按照国家关于法人赋码工作的责任分工,由民政部门负责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2017年10月起,雨城区全面开展了赋予村(居)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陆续完成了全区206个村(居)民委员会数据录入、比对、变更、证书印制以及代码生成工作,录入并核对各类信息1385条,确保了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机构无缺漏,信息录入准确无误。

图片由雨城区民政局提供

雨城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证书的正式颁布,解决了村(居)民委员会在办理诸如银行开设账户等事项的不畅问题,有助于村(居)民委员会更好地开展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并有利于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各管理部门间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组织作为独立法人后,也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在自身建设及管理方面要自律、自强,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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