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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检察院:执法办案与宣传教育相结合 未成年人犯罪逐年下降

http://www.scol.com.cn  (2017-09-20 17:23:01)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飞  

四川在线雅安频道讯(记者 刘逸梅)9月20日,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近年来,雨城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未检工作力度,通过设立专门未检办案机构、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建立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基地等一系列举措,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自2014年以来,雨城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呈下降趋势。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未成年人案件从2014年的22件31人下降为2016年的10件1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从2014年的19件23人下降为2016年的13件21人。

据了解,雨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在雅安市率先实现未成年人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有效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围绕社会关注的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热点问题,我院未检干警先后到雅安中学、田家炳中学、陇西中心校等学校开展巡讲活动,并在‘检察开放日’组织田家炳中学学生开展模拟办案活动,得到良好反馈。”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涛表示,“只有从各方面努力促使未成年人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自护能力,才能从源头上有效减少犯罪发生。”

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涛介绍未检工作情况

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雨城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对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侦查取证进行全面审查。对发现的违法取证、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充分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权益。例如:在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在询问、讯问该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韩某某、张某某时没有依法通知监护人到场;在组织未成年人王某某辨认时也没有通知监护人到场;并且没有采取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处理措施。针对侦查机关取证程序不合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向雨城区公安分局发出了《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限期纠正上述违法行为。据林涛介绍:“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书后,及时依法纠正了不合法的侦查行为。这也是我们在进行未检工作中,加强法律监督,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体现。”

今年9月12日,雨城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雨城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这也是雅安市首个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基地。“社会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是给予他们一次再社会化的机会,让他们在相对平等的条件下参与社会活动,重新认识社会,融入社会。”林涛说,打造专门的帮教基地是为了解决更多涉罪流动未成年人的矫正问题,实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全过程的一条龙无缝衔接帮教,真正做到为未成年人重新回归社会预留空间。

下一步,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雅安市看守所的日常联系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促进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建设,形成司法合力,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整合司法、行政、社会的力量,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力度。发挥检察机关的检察功能,凝聚社会力量进行共同帮教、监管,构筑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关爱体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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