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定期到此检查树木的生长状况,保证成活率在85%以上。”1月31日,雅安市雨城区北郊镇七盘村,面对数十名村民,王某某立下承诺,把“盗走”的绿水青山还给大家。
2016年底,王某某以56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张某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北郊镇七盘村6组庙子岗林场内部分已择兜树木的采伐权。2017年3月,王某某雇请工人对购买林场内树木进行采伐。采伐前,王某某对采伐工人作了口头交代,并未到现场指清边界,导致工人超范围采伐。王某某发现后,主动向雨城区森林公安分局告知该情况,后被雨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经勘验,超范围采伐的杉木树共计919株,合计蓄积为186.2741立方米。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王某某书面承诺愿意按照超范围砍伐树木3倍的数量进行补栽补种。
雨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责令王某某在七盘村6组案发地按滥伐杉木树数量的3倍补栽补种,保证成活率在85%以上。
当天,雨城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林业局、北郊镇政府等相关负责人员到场验收王某某补种的杉木树,经查看,其补栽量和成活率均达到相关要求。同时,相关单位还在当地成立了雨城区首个涉林犯罪警示教育点。
记者 游飞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