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城检察:挽救深陷“校园贷”大学生

www.scol.com.cn (2018-12-18 13:52:4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飞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超)近日,雨城区人民检察院对在职大学生龚某某涉嫌抢劫(未遂)一案作出酌定不诉决定,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龚某某为在读大学生,在读期间深陷“校园”贷,眼见还款期限迫在眉睫,无力解决,于是想出通过实施抢劫财物来归还贷款的想法。龚某某在准备好犯罪工具后,于校园周边寻找单身女子为作案目标,伺机对受害人进行抢劫。正在实施抢劫时,因受害人身上钱财较少和周边居民惊动,逃离现场。

承办检察官结合今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打击“套路贷”、非法讨债等问题,决心挽救该少年。据查实,犯罪嫌疑人龚某某出生农村,从小父母在外面打工,系外公外婆一手带大,属于典型的留守儿童。但其从小爱好学习,品性淳朴,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成为父母的骄傲。

检察官通过走访在校老师,了解到龚某某在大学期间上课认真,未发现有迟到和旷课现象,学习成绩优秀,除发现龚某某有过网络游戏不良行为外,无其他不良表现,校方表示愿意积极挽救和帮助龚某某,希望检方给予龚某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学校表示愿意加强对龚某某的监督,促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同时,龚某某在案发后取得了受害人谅解。

本着少捕慎捕和积极挽救原则,检方以无社会危险性对龚某某取保候审,校方对龚某某作出休学一年的决定。雨城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期间,检察机关全程跟踪该案件的进展及龚某某的表现,案件进入到审查阶段,检察机关对其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社会矫正,在社会矫正期间,其表现良好,一直在一家电子厂打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来还清所欠债务。据悉,龚某某不日将恢复学籍,继续完成学业。

检察官提醒大家,眼下,“校园贷”已成为危害学生群体的一个毒瘤,为维护象牙塔的安宁、在校学生的切实利益,国家层面已经出台相关的规定,规范各种面向学生的贷款,司法层面上也开展严厉打击因“校园贷”造成的犯罪行为,并号召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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