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获刑!雅安判处涉野生动物犯罪案

2020-03-11 09:47:07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飞

线上庭审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超)近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视频远程提讯系统、“云上法庭”手机APP,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对邵某某等4名被告人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一审宣判。该案是疫情发生以来,雅安法院判处的首例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24日,被告人邵某某通过微信从一广西籍男子处将1只狨猴通过客车运输到成都汽车东站,后由胡某某驾车运至富顺县,邵某某以人民币16800元的价格将该狨猴出售给程某。当日晚间,邵某某再次联系胡某某驾车前往宜宾,以人民币17000元的交易价格从确么某甲处收购小熊猫2只。

2019年4月初,邵某某通过QQ、微信联系被告人确么某甲商议收购小熊猫并支付定金人民币2000元,随后确么某甲从他人处收购小熊猫2只,同确么某乙一道从雷波县出发,于4月25日凌晨运至宜宾出售给邵某某。在清点现金过程中,四名被告人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经鉴定,查获的2只兽类种类确定为小熊猫(Ailurus fulgens),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另1只狨猴为黑羽狨(Callithrix penicillata),系《濒危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物种。

疫情防控期间,合议庭针对案件当事人情况决定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宣判。当天上午10时,雅安中院对邵某某、确么某甲两名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利用远程提讯系统进行宣判;下午15时,对被告人确么某乙通过“云上法庭”手机APP进行宣判;而对另一名被告人胡某某,在提前了解其个人健康状况、外地旅居史等信息并要求其开具个人健康证明后,在该院审判庭宣判。

4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从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查获的狨猴1只、小熊猫2只由扣押机关交野生动物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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