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收缴的烟花爆竹(汉源县公安局供图)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超)近日,汉源县公安局在开展“冬攻”行动中,依法查处一起未经许可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案,并抓获违法行为人张某。
经查,2019年1月20日,违法行为人在途经汉源县富泉卡点时,卡点民警发现其在无运输许可证情况下运输烟花爆竹,经询问,张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相关规定,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应符合安全规定,并取得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在规定的道路上行驶,以保证安全。
目前,汉源县公安局已对张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对非法运输的155件鞭炮、87件烟花进行了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