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近日出台19条意见,要求全省人社系统从就业、社保、培训、智力支持、资金保障等多方面着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地见效。
贫困家庭劳动者动态实名管理
意见起草牵头部门省农劳办负责人介绍,意见细化了就业扶贫措施,包括:动态实名制管理。落实专项经费,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贫困家庭16至60周岁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参保情况、培训需求等进行定期调查、登记入库,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并半年更新一次。
强化就业兜底安置。鼓励乡镇大力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对贫困家庭劳动者实行过渡性安置,确保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并参照就业困难人员享受适当的岗位补贴。
鼓励企业吸纳和稳定就业。鼓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招用工时,拿出部分岗位吸纳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引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尽量不裁减贫困家庭劳动者。将经工商登记注册的贫困家庭网络商户纳入创业扶持范围,按规定享受最高额度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