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将于明年施行

www.scol.com.cn (2018-12-28 22:47:47)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飞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超)12月28日,雅安市召开新闻通气会,就《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相关介绍,并就记者问题进行答疑。

2018年12月7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了《条例》,雅安市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12月10日公布,制定共历时1年7个月,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雅安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二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省范围内首部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计八章六十四条,从水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考核机制的搭建、河道管理、重点区域的水污染防治、城乡污水达标排放及雨污分流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态流量管控等十二个方面对青衣江流域水环境进行保护。

雅安生态良好,水资源丰富,是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屏障。青衣江作为大渡河的一大支流,源出宝兴县东北巴郎山南麓,在乐山市市中区水口镇注入大渡河,主要流经雅安、眉山和乐山三市,全长285.24公里,流域面积1.28万平方公里。其中,雅安市境内的青衣江长度为185.74公里,占总长度的65.1%,流域面积0.98万平方公里,占总流域面积的76.8%。雅安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可实现流域污染的源头控制,对于全流域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积极的作用。

该《条例》的制定主要立足于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实践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上位法在执行过程中需要细化完善的以及实践操作中缺乏法律依据的,采用“查漏补缺”的方式进行立法,具体条款主要分为重复上位法、实施性和补充性立法、创制性立法三类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对青衣江干支流已建和在建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管控进行了规范。同时,《条例》还“按照堵疏相结合”的原则,突出行政部门对畜禽养殖的服务职能,通过创制性补充规定,将畜禽养殖的面源污染防治的重点从事后处置前移至事前预防,并弥补了上位法的“空白”,将畜禽养殖专业户污染防治纳入《条例》管理范围。

作为流域保护立法的先行先试,《条例》的制定和施行,不仅使雅安在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方面取得突破,同时也为全省推进跨市(州)区域的沱江、岷江、嘉陵江流域等方面的立法提供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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