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需!雅安残疾儿童可领救助金了,最高达6万元

www.scol.com.cn (2019-01-16 16:36:0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飞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文莎)近日,雅安市政府出台《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雅安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相关标准和内容。方案指出,只有是具有雅安市户籍,且持有残疾人证明的儿童,都可以申请救助金,最高一次可申请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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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以及救助金申领细则都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脑瘫儿童年龄放宽至12岁;在非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听障儿童申请人工耳蜗植入年龄放宽至12岁;肢体残疾儿童申请矫治手术年龄可放宽至14岁。

救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雅安市户籍;

2、持有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有康复需求,且经专业医疗康复机构明确诊断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

救助流程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残疾儿童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按程序在“量服”平台上办理康复救助有关手续,并向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康复救助服务卡(转介服务卡)。

残疾儿童凭康复救助服务卡(转介服务卡)到指定的定点康复机构办理康复救助注册登记,接受康复救助服务。

康复机构选择一般应遵循就近就便原则,确需跨地区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经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同意后转介至其他地区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康复训练以机构训练为主,社区、居家康复为辅,每年在机构康复训练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辅助器具适配由手术医师、康复医师、辅具器具适配技师根据患儿的病情,提出适配方案,在征得患儿监护人同意后为其适配辅助器具。

费用结算

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和医疗救助后,由县(区)残联组织审核确定康复救助金额,再由同级财政部门与定点康复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县(区)残联组织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经县(区)残联组织审核同意在非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由县(区)残联组织商同级财政部门明确结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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