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事实胜于雄辩
“我们在10点35分左右接到警情命令,就和同事李跃火速赶往事发现场。”石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肖宇警官说,在得知肇事车逃逸后,交警大队领导指示立即启动事故逃逸应急预案,设卡点检查。
“正在勘查现场的过程中,一辆右前挡风玻璃损坏的白色城市越野车驶入事故现场,我们发现情况后,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估计该车存在嫌疑,故将该车拦下,对驾驶员进行简单询问得知,该车正是肇事车。”肖宇说,在将该车和车上所有人员带回交警大队进行调查过程中,车上的乘车人员杨大伟主动交代了事发经过。
在询问杨大伟的过程中,杨大伟满嘴酒气。立即对杨大伟进行酒精含量鉴定,结果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为97.8毫克。肖宇说,“属于典型的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