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贪念起 石棉两警务人员被处刑罚

www.scol.com.cn (2018-09-16 20:26:46)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飞  

四川在线雅安频道讯(记者 张超)9月11日,石棉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受贿案,案件当事人原石棉县森林公安局栗子坪派出所民警郑某、石棉县公安局栗子坪派出所辅警官某均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和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对二人违法所得9.9万元予以追缴。

据了解,2018年4月2日,郑某和官某身着警服驾驶警车,在境内甘海子大桥附近执勤时,对三辆运输冷冻动物肉制品柜式拖挂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运输的冷冻肉制品不具有相关手续,便扣留了驾驶员的相关证件。为让被扣车辆顺利通行,车主赵某驾车来到扣车现场,提出愿意以现金6万元换得车辆放行,郑某和官某商量后同意将三辆车予以放行。随后在冕宁县城收受贿赂6万元,各分得3万元。

此后,郑某、官某与赵某约定,当有相应车辆经过栗子坪境内时,由赵某将车牌号发给郑某,待车辆顺利通过后,再以每车1000元的标准支付给郑某和官某。2018年4月6日至16日期间, 赵某等人先后通过微信转账、现金交付等方式送给郑某、官某人民币共39000元,郑某、官某二人均予以收受。加上之前的6万元,郑某、官某共同收受赵某等人所送人民币共计9.9万元。

今年6月21日,石棉县纪委监委给予郑某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官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将二人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石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

案件宣判后,郑某、官某二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根据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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