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00元!天全县对举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市民予以奖励

2020-02-01 14:31:13来源:四川在线编辑:王飞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张超)2月1日,记者从雅安市天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获悉,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防控阻击战。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相关规定,天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到疫情结束,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市民予以奖励。

第一条 举报对象

1、凡2020年1月18日以来,从湖北来天全人员和去过湖北后返回天全人员,其本人及家属未向所在乡(镇)、村(组)、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人员。

2、凡2020年1月18日以来,途经湖北返回天全人员,其本人及家属未向所在乡(镇)、村(组)、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人员。

3、不是从湖北或途经湖北返回天全的人员,但是密切接触过湖北返乡人员,并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未到指定的疫情医疗机构进行就诊或刻意隐瞒病情的人员。

第二条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座机:0835-7223201;手机:18783501118)举报,也可采取“指尖天全”微信公众号“天全新闻”栏目“爆料”通道留言等其他方式举报。

第三条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

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及时转交县疫情应急指挥部治安与流动人口管理组及相关乡(镇),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置。

第四条 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

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不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掌握名单内的,视其情况每条给予3000-5000元奖励

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第六条 本通告由天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