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检察院依法对“雅西高速逆行33公里”案件进行立案监督

www.scol.com.cn (2018-11-02 20:16:55) 来源:四川在线
编辑:王飞  

四川在线雅安频道讯(记者 刘逸梅)10月26日,一条“男子雅西高速疯狂逆行33公里!两次拒绝民警指令,理由让人无语”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被广泛转发,并引起中央电视台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得知该情况后,庚即与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六支队三大队联系,进一步深入了解案情。

通过查阅案件材料得知,10月25日中午,余某(男,26岁,雅安市石棉县人)驾驶一辆灰色标致车从雅西高速汉源南上高速,然后一路逆行至石棉县鸡公山隧道口附近,全程约33公里,且经过5座隧道。余某在驾驶过程中多次险些与正常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期间,高速公路六支队三大队执法民警多次要求余某靠边停车,余某仍一路逆行,不听指令,直至行驶到石棉县鸡公山隧道口才被民警截停。事发后,余某谎称所驾车辆自己就飘起来了,控制不住。尽管民警反复询问,余某仍拒不交代真实原由,只用“莫名其妙”的方式搪塞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余某因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被警方处以罚款200元、驾照一次性记12分的处罚。

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余某的行为给在雅西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严重危险,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已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余某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0月26号,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向高速公路六支队三大队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对余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立案侦查,并指导办案民警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当日,公安机关以余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立案侦查。10月27日,余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是四川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侦办的首起因在高速公路上逆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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